2008年11月11日

尊重

在我的字典裡,尊重這兩個字所代表的意義是「互相的」。

無論是基於恐懼、服從或是禮貌的心態,單方面的尊重卻無法獲得任何友善回應,這種絕對不是真正對等的互相尊重。

例如今天一個人說:「我尊重你的決定」,這代表的也許是,就算我們論點不盡相同,但是我肯定你的想法。所以當今天有個人對你說這句話的時候,你應該要很高興然後大力讚賞對方。

如果被肯定的一方不做任何回應,是不是代表他心裡想的是「廢話!本來我就是對的」,然後尊重的那一方想的卻是「媽的!態度那麼差,這次就禮貌應付一下算了」。由此證明,稱讚、鼓勵和友善是維持良好人際關係的催化劑。

舉我們家中的例子,有個不成文的規定,就是回家第一件事一定要大聲高喊「爸!好!」。本來這也無可厚非,因為基於禮貌本來就該打聲招呼。但是在我們家裏,這種舉動卻成為一種毫無誠意、制式化的公式。對我爸來說,以前當官的時候,從來就只有屬下對他說「長官好!」,所以他在家裏也很理所當然的認為每個人都要「尊重」他。

不過很可笑的的是,我偏偏就是那種我行我素、向現實看齊的人。誰對我好,我自然會投以回報,但我無法做到「不求回報」或是「拿熱臉去貼人家的冷屁股」這種噁行的事情。所以除非他待人態度有所改變,不然這種幾近陌生人的關係還會繼續僵持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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